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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谈情,不接吻 (第3/3页)
人欺辱。 认识程嘉逸之后我才知道,原来有钱人随手写字的签字笔都要大几万,更别提那些上千万的腕表。 我小时候曾因为想要一支自动铅笔两天不吃不喝。 我妈骂我不懂事,她说:“你怎么什么都想要好的?够用不就行了?” 我没读过多少书。 念书时我没有文具盒,只有一支削到握不住的铅笔。 我的本子都是写过正面,再写反面。为了能省点纸,将字T越写越小。 十五岁后,我为了照顾瘫痪在床的爸,在不同的男人身下卖笑。 一开始为了几百块钱。 后来接触过太多人了,我在床上听到太多事了。 我没得选了,我脱不了身,再也没办法洗白了。 这张神似程嘉逸初恋的脸让我尝到了甜和痛,最后把我被当成代餐送到了程嘉逸面前。 所以。 我不太嫉妒这张脸的正主,是她的退出,给了我机会。 相b之下,我更羡慕嫉妒程嘉逸那自小养尊处优、门当户对的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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