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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保留。 (第2/3页)
这屋舍,同样是当年留下的遗迹。实在没想到,会有人把屍T藏在那个地方。」 「警方认为那是藏屍处,不是案发现场?」 「是。根据法医对屍T的检验,Si因是後脑杓遭受外力重击,令其头骨破裂。值得关注的是,在她Si後,屍T似乎曾浸泡在化学药剂中,试图延缓腐朽,像是--制作木乃伊那样。」 在我被陈律师的话吓得无法应答时,吴净说:「这麽说的话,就是有人试图,保存屍T的原样。」 陈律师点点头,「後来因为不知名的原因失败了,屍T被转移到这破旧的屋舍。应该是仓皇的,否则屍T不会随意地扔在地板。之所以没有被啃食殆尽,是她浸泡的药水过於刺鼻,野兽和昆虫都排斥接近。」 「那,为什麽那个nV流浪汉会捡到我妈的戒指?」 「因为屍T的左手无名指被砍下。至今,那一截骨头下落不明。」 左手的无名指被砍下……如此行为,等同是在泄愤。谁会做这种事?吴禹诤? 吴禹诤的确有砍下无名指的动机,可如果真的是他杀了我妈,那他保留屍T做什麽?等着警察查到自己的头上吗? 「周小姐,你还好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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