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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篇: (第2/2页)
之论述二。 中华人民共和国。 为促进国家经济及民生与百业发展。 中华国师颁布,以下为中国境内自治区。 中国湖南自治区-。 中国浙江自制区-。 中国福建自制区-。 中国云南自制区-。 中国广东自制区。 以上为中国境内升格之境。 中华国师颁布协定法。 承运之轴,奉旨懿旨。 第十三篇之论述三。 中华人民共和国。 以下为中国仍旧管辖,但促进动力发展之重划区。 中国河南重划区。 中国山东重划区。 中国斧绳海南重划区。 中国陕西重划区。 中国陕北重划区。 以上为中国重点发展之规划重划区。 中华国师颁布协定法 承运之轴,奉旨懿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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