晏晏少年时_晏晏少年时 第49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晏晏少年时 第49节 (第2/8页)

全校震动,人大校风优良,极少发生这样的事情,若传出去是本校学生干的,校方颜面无光。

    不报案的话,谁来赔偿钟莹的“五百元”?更别说还有潜在的人身威胁存在,关乎到全体学生安全问题,这事儿非经公不可了。

    五百元在九十年代初已经远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。所在辖区派出所接到学校报警后立即派了两名公安干警赶到现场,勘查,取证,做笔录。

    钟莹之所以说钱在枕头里,是因为她发现枕头上留有深浅不匀的条状墨迹,很像手指沾了墨汁,随手抹过的感觉。

    指纹提取了,比对查验需要时间。

    其他人的财物都没有损坏丢失,只有她的东西被掀了个底朝天,甩墨汁毁坏化妆品的行为有明显泄愤嫌疑,加上舍友们纷纷说了前些日子钟莹遭遇的那些事,干警分析这不是简单的入室盗窃,更像针对她个人的报复行为。便把查验的第一波范围锁定在近期与之有矛盾的人身上。

    都有谁呢?钟莹想不出来,她一向挺与人为善的是吧?犹豫许久才说出了同学李家印在图书馆的见闻。

    李家印不知那俩人姓甚名谁,干警可以让他认人啊。第二天下午就给两个财会专业的大二女生做了笔录并采集指纹,一个叫张露,一个叫马秀凤。

    钟莹没和她俩见面,得知了姓名之后就在辅导员的介绍下,去法学院找到一位叫骆中原的老师,请他帮忙出具两份律师函。

    骆中原既是老师也是律师,在律所挂牌,经常代理案件。他听了钟莹的要求很讶异:“你有打官司的意向吗?律师函只起到法律评价和风险评估作用,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